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茂名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茂名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聚焦主题主线,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有效带动和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部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杰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及时调整更新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主动公开。加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开。2020年,市公安局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7316条,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和举报732条,办理网民留言632宗,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36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2件。加强政府公报及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规范性文件3份,刊发稿件4000余篇(次)。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务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及“五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公务员招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和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等政府信息。其中,涉及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人员招考等方面的重点信息15条。开展多样化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条,利用图文并茂等形式对《茂名市门(楼)牌管理办法》、《茂名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指引》等进行解读,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公安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答复意见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2件。
(四)强化政务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掌握群众需求,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做到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在不泄露国家秘密、警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主动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制度,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公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市委网络问政、市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咨询投诉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主题主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运行机制有待完善,队伍能力有待提升,程序细节有待完善等方面。2021年,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条例,把精神贯彻好。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围绕重点工作,把任务落实好。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点改革任务的执行公开,继续推动服务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关系民生的政策工作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公开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严格依法履职,把程序执行好。严格依程序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点抓好公开源头和公开程序。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和加强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严格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利。
(四)坚持集约发展,把平台管理好。全面落实集约化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平台运维管理,努力将政务网站和新媒体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公安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茂名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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